第71章 谋杀的解析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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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还不只是这样,”聂晶道,“你们接着往下看。”
其他人也被吊起了胃口,全往杨忠泽的身边靠拢过来。
杨忠泽迅速地往下翻了几张,另一个熟悉的人出现了,不由得睁大了眼睛:“是他?”
但是聂晶似乎准备了无穷无尽的惊诧给他们,又道:“继续翻。”
杨忠泽和胡晓明怔怔地对视了一眼,接着翻下去,又出现了一个最近才见过的面孔。两个人不禁异口同声地道:“还有他?”
聂晶:“再翻。”
杨忠泽和胡晓明差不多要心惊肉跳了。一翻到下一张照片,差点儿连话都不会说了。抖了一会儿,还是胡晓明挤出一句:“这……这怎么回事儿啊!”
自从解开了心结,于谦和的睡眠变得好多了。虽然还是会时不时在工作室熬夜,但一沾上枕头就能很快睡着。在工作室里做起事儿也比以前有效率得多。以前总是会怀着一种自我厌弃的心情,可是又无法停止手里的工作,常常处于一种矛盾痛苦的状态。可是现在已经完全不会了,他几乎可以用一种自我欣赏的态度,一连做上十来个小时。
就像昨晚,他不小心又做过了头,开门出来,才发现太阳已经高高升起。满室的光明刺得他眼睛都在阵阵作痛。
只有到这时候才会发现,自己的精力透支了。毕竟也快三十岁了,和前几年不好相提并论。那时,就算自我厌弃着,也不会觉得这么累。
岁月真是不饶人啊。
只好一面暗叹着年华老去,一面拿了一条毯子盖身上,准备打个盹儿。
朦朦胧胧的,就快睡着的时候,却好像有人在叫他起来。于谦和挣扎了一会儿,只好慢慢地张开了眼睛。原来真的来了客人。
一个亭亭玉立的白衣少女正笑微微地站在他面前。一头微卷的长发,大而深的黑色眼睛,比一般人更为挺直的鼻梁,嫩红的嘴唇也比传统审美中的樱桃小口略显丰厚。她穿了一身雪白的蕾丝连衣裙,脚上是一双浅金色的小羊皮凉鞋。这样的打扮也的确很适合她的长相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西方童话中走出来的娇贵公主。
不认识她的人,常常会误以为她是一个混血儿。
而于谦和却不会犯这样的错误,因为他正好就是一个认识她的人。
少女的笑容很纯洁,如果不是她身后一片黑暗,简直像教堂壁画里的天使。她向他伸出了一只手。那只手皮肤细腻,骨骼修长。说它是玉雕的,可它比白玉更光洁,说它是水做的,可它比泉水更清灵。
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双手!于谦和暗自赞美:连蒙娜丽莎也会自叹不如。
他慢慢伸出自己的手,像接纳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它握在手心。柔软、细腻,连触觉都美妙得不可思议,似乎鼻间还能嗅到些微的花草清香。
于谦和不知不觉就起了身。他没有问她要去哪里,只是跟随在少女身后。
她带着他走进了一片黑暗,长长的、深深的、幽幽的黑暗。只有少女是清晰的,连她白色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都能看到。他仿佛迷失在了混沌当中,只知道握紧那只洁白美丽的小手,任凭少女将他带到任何地方。
不知走了多久,前方渐渐地出现了一个光点,一点一点地扩大,变成许多白色的光线刺破了深沉的黑暗。
眼睛微微有点儿灼痛,于谦和本能地抬起另一只手,遮挡住双眼。
他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轻笑。那种从鼻子里冷哼出来的、稍纵即逝的轻笑。他连忙睁开了眼睛,但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强光,只模模糊糊看见一片白色当中依稀有一个高挑的女人背影。
然后那女人说了话,嗓音优雅而悦耳,透着猫一样的慵懒,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冰冷得让人心惊:“真是丑得让人伤心!”
于谦和用力眨了眨眼睛,女人的背影逐渐清晰起来。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,腰上还有一圈细茎绿叶的刺绣,越发衬托出纤细诱人的曲线。脚上蹬着一双银白色的高跟鞋,细细的鞋根越发衬得小腿修长洁致。她倚在窗前,轻微地扭着细腰,一条腿站得笔直,另一条腿微微弯曲,只有脚掌轻轻点地,却翘起细细的银色鞋根。优雅妩媚当中透露出一些随性。
他站在原地仰望着她的背影,似乎女人的个子要比他高得多,可是又丝毫感觉不出粗壮。
过了一会儿,也许是女人察觉了他的视线,自发地转回了头。
“宝贝!”在看到他的一刹那,她立即对他绽放出一抹美丽的笑容,转过身来朝他张开双臂,大红旗袍的前胸绣着两朵怒放的银白牡丹,“什么时候睡醒的?”
于谦和迷迷茫茫地走去女人身边,投入她芬芳温暖的怀抱。他的额头刚及她的腰线。
“我想喝水。”有一道细嫩的童音如是说。
“好,”女人很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,“你在这里乖乖等着。”说完,踩着高跟鞋款款离去。
窗台对他来说有点儿高,他踮起脚也没能看到女人在看什么。四处看了看,搬了一张小凳子垫在脚下,趴上了窗台。
楼下,一个绑着公主头、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儿正一个人在隔壁花园里,很用心地拍着一只五彩斑斓的皮球。大大的黑眼睛,细细的小手,可爱得像一个洋娃娃。
小女孩儿又拍了一会儿,忽然捡起皮球抬头看了他一眼,甜甜一笑。
他便也回了一个略略腼腆的笑容。
又朝其他地方搜寻了一阵,心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,那个“真是丑得让人伤心”的东西在哪里呢?
高跟鞋的声音渐渐响起,是女人快回来了。他连忙跳下窗台,将小凳子搬回原处。
门轻轻地开了,女人端着一杯浓浓的酸梅汤走了进来,微笑着递到他手上。
他高兴地握住玻璃杯,喝了一大口黑褐色的液体,一股腥涩的味道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。刺激得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,可是还是有一些喝进了肚子,连食道里都是满满的,令人作呕的味道。
他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,看见刚刚吐出来的液体在地板上缓缓流淌开去,变成了另一种颜色,通红通红的,散发着铁锈一样的气味。
是血!
蓦然睁开眼睛,眼前已是一片黄昏的暗淡。于谦和呆呆地望了一阵,才反应过来。原来他不小心在沙发上睡着了,睡了整整一个下午。
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,心脏还在里面猛烈地撞击着,像要撞断肋骨、撕裂肌肉一样。脑子里也挤满了许多不知所谓的东西,挤得顶门心都在突突地锐痛。
他闭上了眼睛,尽量什么也不去想,只试图调整自己的呼吸。
窗外,金色的太阳渐渐变成了酒红色,渐渐地沉入了云层。黑夜再度降临的时候,他终于平静了下来。
他竟然又想起了那个女人。不同于上一次算得上愉快的回忆,这一次只让人胆战心寒。
起身走到卧室的窗前,微寒的夜风带着一点儿远处草木的香气吹了进来,头顶上那盏年代久远的风铃也随之发出喑哑的撞击声。楼下的花园比起梦里的花园虽然小了许多,却也打点得煞是精致。只是绿树红花的中央,没有了拍皮球的小女孩。
这些年来,他一直会梦见那一幕。
小女孩儿黑黑的眼睛,细细的手指,还有那只五彩斑斓的皮球……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切,好像随时都会在他眼前重演。
他知道这不只是一个梦。在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,当他还住在梦里的那个地方的时候,曾经背着旗袍女人跑下楼去,跑到了花园里,跑去了小女孩儿的身旁。他们一起拍过那只皮球,嘴里重复说着同一首古老稚拙的童谣。
花皮球,圆又圆。
姐姐拍,弟弟拍。
姐姐弟弟一起玩。
朗朗的童音随着清风穿越了时空的隧道,又回响在他的耳边,像一首充满哀伤的回忆之歌。
于谦和俯视着自己那座空荡荡的小花园,双手扶在白色的窗台上。
这其实对他来说,亦是一段美好的回忆。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的梦里从来没有这一部分,取而代之的,却是旗袍女人带给他的恐怖。
想到这里,于谦和的喉头不受控制地一紧。嘴里黏黏的,好像又有了一丝血腥的味道。心底深处忽然有一种熟悉的躁动开始萌发。他低下了头,试图控制住它的蔓延,但是越压抑,反而蔓延得越发迅速。他的双手都不知不觉地有点儿发抖。
于谦和放弃地叹息了一声。其实他自己也知道,他无法抗拒这种躁动。这是一种欲望,欲望只有得到满足才能获得平息。更重要的是,在和创造者有了那一番深入的交谈以后,他觉得也无须拒绝这种欲望了——因为它,根本就不丑陋。
他深吸了一口气,尽量平静地拨通电话。
“还不只是这样,”聂晶道,“你们接着往下看。”
其他人也被吊起了胃口,全往杨忠泽的身边靠拢过来。
杨忠泽迅速地往下翻了几张,另一个熟悉的人出现了,不由得睁大了眼睛:“是他?”
但是聂晶似乎准备了无穷无尽的惊诧给他们,又道:“继续翻。”
杨忠泽和胡晓明怔怔地对视了一眼,接着翻下去,又出现了一个最近才见过的面孔。两个人不禁异口同声地道:“还有他?”
聂晶:“再翻。”
杨忠泽和胡晓明差不多要心惊肉跳了。一翻到下一张照片,差点儿连话都不会说了。抖了一会儿,还是胡晓明挤出一句:“这……这怎么回事儿啊!”
自从解开了心结,于谦和的睡眠变得好多了。虽然还是会时不时在工作室熬夜,但一沾上枕头就能很快睡着。在工作室里做起事儿也比以前有效率得多。以前总是会怀着一种自我厌弃的心情,可是又无法停止手里的工作,常常处于一种矛盾痛苦的状态。可是现在已经完全不会了,他几乎可以用一种自我欣赏的态度,一连做上十来个小时。
就像昨晚,他不小心又做过了头,开门出来,才发现太阳已经高高升起。满室的光明刺得他眼睛都在阵阵作痛。
只有到这时候才会发现,自己的精力透支了。毕竟也快三十岁了,和前几年不好相提并论。那时,就算自我厌弃着,也不会觉得这么累。
岁月真是不饶人啊。
只好一面暗叹着年华老去,一面拿了一条毯子盖身上,准备打个盹儿。
朦朦胧胧的,就快睡着的时候,却好像有人在叫他起来。于谦和挣扎了一会儿,只好慢慢地张开了眼睛。原来真的来了客人。
一个亭亭玉立的白衣少女正笑微微地站在他面前。一头微卷的长发,大而深的黑色眼睛,比一般人更为挺直的鼻梁,嫩红的嘴唇也比传统审美中的樱桃小口略显丰厚。她穿了一身雪白的蕾丝连衣裙,脚上是一双浅金色的小羊皮凉鞋。这样的打扮也的确很适合她的长相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西方童话中走出来的娇贵公主。
不认识她的人,常常会误以为她是一个混血儿。
而于谦和却不会犯这样的错误,因为他正好就是一个认识她的人。
少女的笑容很纯洁,如果不是她身后一片黑暗,简直像教堂壁画里的天使。她向他伸出了一只手。那只手皮肤细腻,骨骼修长。说它是玉雕的,可它比白玉更光洁,说它是水做的,可它比泉水更清灵。
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双手!于谦和暗自赞美:连蒙娜丽莎也会自叹不如。
他慢慢伸出自己的手,像接纳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它握在手心。柔软、细腻,连触觉都美妙得不可思议,似乎鼻间还能嗅到些微的花草清香。
于谦和不知不觉就起了身。他没有问她要去哪里,只是跟随在少女身后。
她带着他走进了一片黑暗,长长的、深深的、幽幽的黑暗。只有少女是清晰的,连她白色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都能看到。他仿佛迷失在了混沌当中,只知道握紧那只洁白美丽的小手,任凭少女将他带到任何地方。
不知走了多久,前方渐渐地出现了一个光点,一点一点地扩大,变成许多白色的光线刺破了深沉的黑暗。
眼睛微微有点儿灼痛,于谦和本能地抬起另一只手,遮挡住双眼。
他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轻笑。那种从鼻子里冷哼出来的、稍纵即逝的轻笑。他连忙睁开了眼睛,但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强光,只模模糊糊看见一片白色当中依稀有一个高挑的女人背影。
然后那女人说了话,嗓音优雅而悦耳,透着猫一样的慵懒,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冰冷得让人心惊:“真是丑得让人伤心!”
于谦和用力眨了眨眼睛,女人的背影逐渐清晰起来。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,腰上还有一圈细茎绿叶的刺绣,越发衬托出纤细诱人的曲线。脚上蹬着一双银白色的高跟鞋,细细的鞋根越发衬得小腿修长洁致。她倚在窗前,轻微地扭着细腰,一条腿站得笔直,另一条腿微微弯曲,只有脚掌轻轻点地,却翘起细细的银色鞋根。优雅妩媚当中透露出一些随性。
他站在原地仰望着她的背影,似乎女人的个子要比他高得多,可是又丝毫感觉不出粗壮。
过了一会儿,也许是女人察觉了他的视线,自发地转回了头。
“宝贝!”在看到他的一刹那,她立即对他绽放出一抹美丽的笑容,转过身来朝他张开双臂,大红旗袍的前胸绣着两朵怒放的银白牡丹,“什么时候睡醒的?”
于谦和迷迷茫茫地走去女人身边,投入她芬芳温暖的怀抱。他的额头刚及她的腰线。
“我想喝水。”有一道细嫩的童音如是说。
“好,”女人很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,“你在这里乖乖等着。”说完,踩着高跟鞋款款离去。
窗台对他来说有点儿高,他踮起脚也没能看到女人在看什么。四处看了看,搬了一张小凳子垫在脚下,趴上了窗台。
楼下,一个绑着公主头、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儿正一个人在隔壁花园里,很用心地拍着一只五彩斑斓的皮球。大大的黑眼睛,细细的小手,可爱得像一个洋娃娃。
小女孩儿又拍了一会儿,忽然捡起皮球抬头看了他一眼,甜甜一笑。
他便也回了一个略略腼腆的笑容。
又朝其他地方搜寻了一阵,心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,那个“真是丑得让人伤心”的东西在哪里呢?
高跟鞋的声音渐渐响起,是女人快回来了。他连忙跳下窗台,将小凳子搬回原处。
门轻轻地开了,女人端着一杯浓浓的酸梅汤走了进来,微笑着递到他手上。
他高兴地握住玻璃杯,喝了一大口黑褐色的液体,一股腥涩的味道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。刺激得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,可是还是有一些喝进了肚子,连食道里都是满满的,令人作呕的味道。
他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,看见刚刚吐出来的液体在地板上缓缓流淌开去,变成了另一种颜色,通红通红的,散发着铁锈一样的气味。
是血!
蓦然睁开眼睛,眼前已是一片黄昏的暗淡。于谦和呆呆地望了一阵,才反应过来。原来他不小心在沙发上睡着了,睡了整整一个下午。
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,心脏还在里面猛烈地撞击着,像要撞断肋骨、撕裂肌肉一样。脑子里也挤满了许多不知所谓的东西,挤得顶门心都在突突地锐痛。
他闭上了眼睛,尽量什么也不去想,只试图调整自己的呼吸。
窗外,金色的太阳渐渐变成了酒红色,渐渐地沉入了云层。黑夜再度降临的时候,他终于平静了下来。
他竟然又想起了那个女人。不同于上一次算得上愉快的回忆,这一次只让人胆战心寒。
起身走到卧室的窗前,微寒的夜风带着一点儿远处草木的香气吹了进来,头顶上那盏年代久远的风铃也随之发出喑哑的撞击声。楼下的花园比起梦里的花园虽然小了许多,却也打点得煞是精致。只是绿树红花的中央,没有了拍皮球的小女孩。
这些年来,他一直会梦见那一幕。
小女孩儿黑黑的眼睛,细细的手指,还有那只五彩斑斓的皮球……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切,好像随时都会在他眼前重演。
他知道这不只是一个梦。在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,当他还住在梦里的那个地方的时候,曾经背着旗袍女人跑下楼去,跑到了花园里,跑去了小女孩儿的身旁。他们一起拍过那只皮球,嘴里重复说着同一首古老稚拙的童谣。
花皮球,圆又圆。
姐姐拍,弟弟拍。
姐姐弟弟一起玩。
朗朗的童音随着清风穿越了时空的隧道,又回响在他的耳边,像一首充满哀伤的回忆之歌。
于谦和俯视着自己那座空荡荡的小花园,双手扶在白色的窗台上。
这其实对他来说,亦是一段美好的回忆。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的梦里从来没有这一部分,取而代之的,却是旗袍女人带给他的恐怖。
想到这里,于谦和的喉头不受控制地一紧。嘴里黏黏的,好像又有了一丝血腥的味道。心底深处忽然有一种熟悉的躁动开始萌发。他低下了头,试图控制住它的蔓延,但是越压抑,反而蔓延得越发迅速。他的双手都不知不觉地有点儿发抖。
于谦和放弃地叹息了一声。其实他自己也知道,他无法抗拒这种躁动。这是一种欲望,欲望只有得到满足才能获得平息。更重要的是,在和创造者有了那一番深入的交谈以后,他觉得也无须拒绝这种欲望了——因为它,根本就不丑陋。
他深吸了一口气,尽量平静地拨通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