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九十七夜 迷妹之灵魂出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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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星莫要太崇拜,或许并非你所爱。
“追星”不知道从是么时候开始,就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,偶像的魅力似乎比自己的老爸、老妈还要大,虽然他们不供你吃,不供你喝,但是却不知不觉间成为了你的精神支柱,这究竟是为什么呢?同样是人,你为什么会因为她的一颦一笑,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大喜大悲?为什么你的人生要让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来主宰呢?
从小就动手术,靠后天的“千刀万剐”才整出一个一个不男不女的而妖娆形象,由于在本国竞争实在是太激烈了,实在混不下去了,就来我们国家碰碰运气,可谁知道平日里看惯了我们国家猛男的姐姐妹妹们,一下子就被这些妖娆的家伙给吸引住了。
再加上那些拥有经济头脑的商家们推波助澜,拼命的捧这些人,一下子就让他们的地位上升了不少,从一个无名小卒,变成了大众偶像,受人敬仰崇拜,到哪都享受至高无上的待遇,一些小女生们爱他们简直是爱的要死要活的。
思雨就是这样一个超级“迷妹”,特别喜欢一位来自某国的奶油小生,听说他要在距离学校不远的某体育馆开个人演唱会,就假装生病向学校请了假,一大早天还没亮,就来到体育馆门口,等着心目中偶像的到来。
这天的天气也不是很好,天阴沉沉的一直下着小雨,但是这丝毫阻挡不了这些歌迷们的热情,和思雨一样体育馆外早就聚集了一大群人足有几百号之多,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人数还在不断的增加,现场变得异常的拥挤。
思雨今年只有十七岁,长的很瘦小,身子也很单薄,在人群里就像是一颗被大树环绕的小草,被人群挤来挤去,为了能够亲眼看一眼自己心目中的男神,思雨默默的忍受着人群的拥挤推搡,以及寒风细雨给自己所带来的寒冷。
就这样思雨苦苦的煎熬了足足有五个小时的时间,那名叫做志龙的某国歌星终于坐着豪华专车抵达了现场,还没有下车就有十几名保安将通往会场的道路拉起了警戒线,用手中的警棍阻挡着疯狂的粉丝们。
终于见到自己的偶像了,所有守候在体育场外的歌迷们都开始变得
疯狂起来,不顾保安人员的阻拦,拼命的向前拥挤,为的就是能够和自己的偶像能有一个近距离的接触,瘦弱的思雨在人群中丝毫不占任何优势,马上就被挤到了最后面。
但是思雨丝毫没有放弃,高高的举着手中写着偶像名字的大牌子,用已经喊得嘶哑的声音,大声喊着偶像的名字,可是这一切都只是徒劳,思雨的声音也很快淹没在喧嚣的人声中。
不知道身后谁推了自己一把,思雨身子一个不稳跌倒在了地上,要是换作平时,见到这么一个漂亮的女生跌倒,一定会有人主动上来扶一把,询问一下是否伤到了,但是今天却不一样,因为所有人已经被志龙的个人魅力所吸引,在他们眼中只有志龙一个人,再也容不下其他人。
他们只想着去看自己心中的偶像,根本不管自己脚下是否躺着一个弱小的思雨,无数只大脚无情的踩踏在了思雨的身上,可是思雨依旧拼命的用身体护着那块写着志龙名字的牌子,想要找个机会再一次站起来,让偶像看到自己的存在。
思雨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疼,全身的骨头就像是散了架一样,疯狂的人们依旧踩着她瘦小的身体而过,一直都没有一个人肯扶她一把,渐渐的思雨感觉到身体上的疼痛感在慢慢地消失,也不觉得冷了,身体还变得越来越轻,最后她甚至飘向了空中。
思雨飘向了人群的上方,见到志龙已经走进了体育馆,也跟着一起飘了进去,粉丝们被保安人员阻挡在了体育馆外边,却没有发现一直飘在空中的思雨,思雨跟着自己的偶像男神一直来到了后台的休息室。
演唱会的负责人告诉志龙,演唱会要在一个小时之后开始,让志龙稍事休息一下,就去化妆间做准备,之后就带着其他该工作人员离开了休息室,只留下志龙和他的助手,一个打扮得像个妖精一样的女人。
“看样子这些人真的很喜欢你嘛”妖精一样的女子说道。
志龙靠在舒适的沙发上,闭上了双眼轻蔑的说道:“这些人就是一群傻子,疯子,只是一个面具而已,竟然就让他们对我如此疯狂,真是一群没有脑子的猪!”。
听到
这些话飘在空中的思雨一愣,他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如此崇拜的偶像,私下里竟然会这样说那些和自己一样喜欢他的粉丝,这让思雨简直伤透了心,想到之前为他做的一切,思雨第一次感觉到有点恶心,本想愤然离去,但是又好奇,这个家伙还会说什么,做什么就继续留了下来。
接下来只见志龙双手不停的在脸上抓着,不一会儿一张完整的脸皮就被他撕扯下来,再看他的脸,就像是刚刚被人暴打了一顿似得臃肿不堪,大嘴巴厚厚的嘴唇,塌鼻子,一对斗鸡眼,长得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。
“马上就要开始演唱会了,你怎么把面具摘掉了?”妖精一样的女子责怪道。
“还早着呢,晚一点儿再开,让那些猪在多等一会好了,他们就喜欢等着我,带着这个面具实在是太累了,让我先放松一下,对了一会开演唱会的时候,你帮我物色几个正点一点的妹子,等开完演唱会我要好好的放松一下,这个国家的人虽然有点傻,但是妹子长得确实不错,而且都是原装的没有动过刀”。
“你可真是狗改不了吃屎,这个臭毛病一直都改不了,放心吧早就为你准备好了,等你玩完了,我就吸光她们的血,来滋润我的皮肤,能和自己心中的偶像来一次亲密接触,让她们死估计也会十分的心甘情愿吧”。
思雨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,年迈的母亲正一脸憔悴和担忧的守候在自己的床边,脸上还有没有完全干涸的泪痕,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哭完,看到思雨醒了过来,高兴兴奋的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。
听母亲的讲述,自己晕倒在了志龙开演唱会的那家体育馆门口,幸亏被人及时发现,不然就要被活活踩死了。
母亲让思雨好好休息一下,自己去给女儿买些吃的回来,因为思雨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,现在肯定是饿坏了。
母亲离开后思雨无聊的打量着整间病房,发现在病床边的柜子上放着写着志龙名字的牌子,上面沾着几滴污泥,也不知道是谁帮自己捡回来的,思雨笑了笑双手一用力将牌子折成了两半自语道:“志龙,把你去死吧!”
追星莫要太崇拜,或许并非你所爱。
“追星”不知道从是么时候开始,就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,偶像的魅力似乎比自己的老爸、老妈还要大,虽然他们不供你吃,不供你喝,但是却不知不觉间成为了你的精神支柱,这究竟是为什么呢?同样是人,你为什么会因为她的一颦一笑,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大喜大悲?为什么你的人生要让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来主宰呢?
从小就动手术,靠后天的“千刀万剐”才整出一个一个不男不女的而妖娆形象,由于在本国竞争实在是太激烈了,实在混不下去了,就来我们国家碰碰运气,可谁知道平日里看惯了我们国家猛男的姐姐妹妹们,一下子就被这些妖娆的家伙给吸引住了。
再加上那些拥有经济头脑的商家们推波助澜,拼命的捧这些人,一下子就让他们的地位上升了不少,从一个无名小卒,变成了大众偶像,受人敬仰崇拜,到哪都享受至高无上的待遇,一些小女生们爱他们简直是爱的要死要活的。
思雨就是这样一个超级“迷妹”,特别喜欢一位来自某国的奶油小生,听说他要在距离学校不远的某体育馆开个人演唱会,就假装生病向学校请了假,一大早天还没亮,就来到体育馆门口,等着心目中偶像的到来。
这天的天气也不是很好,天阴沉沉的一直下着小雨,但是这丝毫阻挡不了这些歌迷们的热情,和思雨一样体育馆外早就聚集了一大群人足有几百号之多,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人数还在不断的增加,现场变得异常的拥挤。
思雨今年只有十七岁,长的很瘦小,身子也很单薄,在人群里就像是一颗被大树环绕的小草,被人群挤来挤去,为了能够亲眼看一眼自己心目中的男神,思雨默默的忍受着人群的拥挤推搡,以及寒风细雨给自己所带来的寒冷。
就这样思雨苦苦的煎熬了足足有五个小时的时间,那名叫做志龙的某国歌星终于坐着豪华专车抵达了现场,还没有下车就有十几名保安将通往会场的道路拉起了警戒线,用手中的警棍阻挡着疯狂的粉丝们。
终于见到自己的偶像了,所有守候在体育场外的歌迷们都开始变得
疯狂起来,不顾保安人员的阻拦,拼命的向前拥挤,为的就是能够和自己的偶像能有一个近距离的接触,瘦弱的思雨在人群中丝毫不占任何优势,马上就被挤到了最后面。
但是思雨丝毫没有放弃,高高的举着手中写着偶像名字的大牌子,用已经喊得嘶哑的声音,大声喊着偶像的名字,可是这一切都只是徒劳,思雨的声音也很快淹没在喧嚣的人声中。
不知道身后谁推了自己一把,思雨身子一个不稳跌倒在了地上,要是换作平时,见到这么一个漂亮的女生跌倒,一定会有人主动上来扶一把,询问一下是否伤到了,但是今天却不一样,因为所有人已经被志龙的个人魅力所吸引,在他们眼中只有志龙一个人,再也容不下其他人。
他们只想着去看自己心中的偶像,根本不管自己脚下是否躺着一个弱小的思雨,无数只大脚无情的踩踏在了思雨的身上,可是思雨依旧拼命的用身体护着那块写着志龙名字的牌子,想要找个机会再一次站起来,让偶像看到自己的存在。
思雨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疼,全身的骨头就像是散了架一样,疯狂的人们依旧踩着她瘦小的身体而过,一直都没有一个人肯扶她一把,渐渐的思雨感觉到身体上的疼痛感在慢慢地消失,也不觉得冷了,身体还变得越来越轻,最后她甚至飘向了空中。
思雨飘向了人群的上方,见到志龙已经走进了体育馆,也跟着一起飘了进去,粉丝们被保安人员阻挡在了体育馆外边,却没有发现一直飘在空中的思雨,思雨跟着自己的偶像男神一直来到了后台的休息室。
演唱会的负责人告诉志龙,演唱会要在一个小时之后开始,让志龙稍事休息一下,就去化妆间做准备,之后就带着其他该工作人员离开了休息室,只留下志龙和他的助手,一个打扮得像个妖精一样的女人。
“看样子这些人真的很喜欢你嘛”妖精一样的女子说道。
志龙靠在舒适的沙发上,闭上了双眼轻蔑的说道:“这些人就是一群傻子,疯子,只是一个面具而已,竟然就让他们对我如此疯狂,真是一群没有脑子的猪!”。
听到
这些话飘在空中的思雨一愣,他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如此崇拜的偶像,私下里竟然会这样说那些和自己一样喜欢他的粉丝,这让思雨简直伤透了心,想到之前为他做的一切,思雨第一次感觉到有点恶心,本想愤然离去,但是又好奇,这个家伙还会说什么,做什么就继续留了下来。
接下来只见志龙双手不停的在脸上抓着,不一会儿一张完整的脸皮就被他撕扯下来,再看他的脸,就像是刚刚被人暴打了一顿似得臃肿不堪,大嘴巴厚厚的嘴唇,塌鼻子,一对斗鸡眼,长得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。
“马上就要开始演唱会了,你怎么把面具摘掉了?”妖精一样的女子责怪道。
“还早着呢,晚一点儿再开,让那些猪在多等一会好了,他们就喜欢等着我,带着这个面具实在是太累了,让我先放松一下,对了一会开演唱会的时候,你帮我物色几个正点一点的妹子,等开完演唱会我要好好的放松一下,这个国家的人虽然有点傻,但是妹子长得确实不错,而且都是原装的没有动过刀”。
“你可真是狗改不了吃屎,这个臭毛病一直都改不了,放心吧早就为你准备好了,等你玩完了,我就吸光她们的血,来滋润我的皮肤,能和自己心中的偶像来一次亲密接触,让她们死估计也会十分的心甘情愿吧”。
思雨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,年迈的母亲正一脸憔悴和担忧的守候在自己的床边,脸上还有没有完全干涸的泪痕,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哭完,看到思雨醒了过来,高兴兴奋的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。
听母亲的讲述,自己晕倒在了志龙开演唱会的那家体育馆门口,幸亏被人及时发现,不然就要被活活踩死了。
母亲让思雨好好休息一下,自己去给女儿买些吃的回来,因为思雨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,现在肯定是饿坏了。
母亲离开后思雨无聊的打量着整间病房,发现在病床边的柜子上放着写着志龙名字的牌子,上面沾着几滴污泥,也不知道是谁帮自己捡回来的,思雨笑了笑双手一用力将牌子折成了两半自语道:“志龙,把你去死吧!”